研究性学习计划范例
作者: 教研室   发表时间: [2014-09-25]

福建师大二附中

20092010学年实施研究性学习的计划

 

研究性学习是教育部20011月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实验修订稿)》中综合实践活动板块的一项内容,也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所规定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从20019月开始在高中开设综合实践课的要求,我校从2001年秋季开始在高一年级开设了研究性学习课程,把研究性课程作为学校的必修课。因此,2006年高一新生的课程中必须纳入研究性学习,要求高一学生全员、全过程参加研究性学习。

研究性学习是建立在现代学习理论基础上的一种先进的学习方式;是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索性学习为基础,从学生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通过个人和小组合作的方式进行研究学习,研究性学习强调通过学生亲身实践获取直接经验,养成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性学习,教师是组织者、参与者和指导者。为了认真开展高一研究性学习,经研究制定如下初步计划:

()学习动员,提高认识。(2010.9.3—10.28

1、学校领导和高一全体教师共同学习国家教育部关于开设综合实践课——研究性学习指示的基本精神,统一认识,组织校内各方面的师资力量,协调行动。

2、拟请胡克晶校长助理对高一年级学生进行动员,讲明开设研究性学习的意义和实施方法,以调动学生自主探究问题的积极性,诱发探究动机。

3、请刘越副校长作关于科学研究方法的辅导报告,使学生基本了解研究性学习的研究程序、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指导选题,学生个人选择课题。(2010.10.29—11.14

研究课题可以由教师提出建议,也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点、兴趣、思考意向以及就社会生活中的热点提出课题。教师从学生选题、立题到设计予以开拓性指导,最后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选择课题,报班主任汇总。拟请教研室李铭老师作选题辅导报告。

()班主任初审,合并相近课题。(2010.11.15~11.21)

研究性学习的名称在班级交流,并聘请班主任及有关老师进行初审,要求是:课题名称思路切合实际并且无明显科学性错误。教师初审时可对课题提出商榷性建议,并合并相同课题。合并后,每班可以保留4—6个题目供同学选择肯定。

()公布初审题目,同学组成课题组。(2010.11.22—11.28

初选后保留的题目在班级公布,学生自己协商后选择,教师不要过多介入学生的选择和组合。对于到最后还没有组合起来的少数同学,教师可以适当提出建议,但以尊重学生选择为前提。

()小组选举组长,共同设计研究方案。(2010.11.29—12.5)

经过班级交流、教师初审后,学生自己协商后做出选择,并自由结合组成课题组。选出组长,同时聘请指导教师,也可由学生自主邀请校外专家或家长进行指导。

组长组织小组按照课题实施计划表的要求,共同设计研究方案。并准备小组参加评审,接受教师评审组的质询。

()开题报告会,方案评审。(2010.12.6—12.12)

组织3—4位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小组进行设计方案评审,听取小组的说明。教师评审的主要依据是课题设计方案评审表的要求。评审结束,为每个小组填写评价表,为每个小组设计打分,提出小组设计方案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小组独立实施,教师调控指导。(2010.12.13—20113月上旬)

学生个人或小组在研究方案通过后即开始动作,利用可能的时间、空间,在校内外按课题要求动作搜集和整理资料、参观调查、实地考查、实验、电脑信息的搜集与储存、聘请校内外顾问和指导教师讲座等手段。在此过程中,教师一方面通过各组填写的阶段性研究活动情况表及时掌握研究情况,并在研究进程上予以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另一方面,教师对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等方面给予指导。

()整理资料形成报告,个人小组总结。(20113月中旬至4月上旬)

各小组(或个人)经过近四个月的研究,在通过多种手段占有大量的文字信息资料及实验中所得数据的基础上,必须依据课题方案,对所获信息进行筛选、归类、综合、分析、提炼,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层面,升华为某些结论或研制某种成品。据此,各小组或个人撰写研究报告或调查报告。

()班级展示交流,同学评议。(20114月中旬至下旬)

小组活动的成果,可以采用文字、模型、图片、照片、声像、多媒体任何有利于表现活动成果的形式,形成的成果先在班级交流,同学上机取长补短,交流后各自再行完善自己的成果。

()研究成果答辩,组织年级报告会。(20115月上旬)

学生最终的研究成果需在班内进行成果答辩的基础上由学生推荐向全年级学生、教师举行研究报告会,实现成果共享。

(十一)教师评价成果,总结经验。(20115月下旬至6月初)

研究性学习是必修课之一,必须对每一学生在研究性学习中的态度和成绩予以评定。分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级,同时就研究性课程开展情况予以总结,对成绩较为突出的小组、个人以及指导老师和校外顾问予以表彰和奖励。

为加强研究性学习指导,成立研究性学习指导小组:

长:胡克晶

副组长:殷波、程建全

员:李铭、林瑞菊、林航、许萍、李华安、高一、高二全体班主任

 

                                                   福建师大二附中   

 

                                                  20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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