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 提升家校协作交流能力
作者: dyc  发表时间: [2021-10-26]

家庭教育是教育人的起点和基点。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优化孩子心灵的催化剂,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必要条件,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家庭、学校、社会所需求的重要环节。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为了帮助教师深入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白如何在融媒体时代更好地与家长沟通,促进教师的家校协作交流能力的提升,10月25日下午德育校本培训时间,全体德育干部、年段长、班主任聆听了福建师大二附中党总支胡克晶书记所作的题为《家校协作交流能力提升》的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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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克晶书记首先简要介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基本内容,着重指出学校应当根据家长的需求,邀请有关人员传授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促进家庭和学校共同教育。接着,胡书记通过自己的所见所闻为切入点,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为班主任教师传授家校沟通的技巧、方法和策略,例如用爱搭起沟通的桥梁、尊重信任家长、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沟通要注意场合方式、学会控制情绪等等。在培训中,他深入浅出地为教师们答疑解惑、指点迷津,帮助教师解决家校沟通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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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是一方净土,家庭是爱的港湾,只有两者的渠道畅通,才会永葆澄澈透明,永葆爱的颜色不退。多年来,福建师大二附中一直以生命教育成长为主线,重视家校合作,努力营造共育氛围,大力探寻家校教育的融合点,积极探索家庭教育的新型模式,切实提高家校共育工作的实效性和创新性。家校合作,会让学生的成长更美好,会让学生在健康成长的道路上,绽放出生命的瑰丽与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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