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师大二附中党员学习材料之四
作者:   发表时间: [2018-04-27]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修正内容的了解和认识

一、本次宪法修正通过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等。

2018年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中国改革开放40年后,上层建筑领域的一次伟大变革。

二、对本次宪法修正内容的了解             

新中国成立后:(一)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是在毛泽东主席亲自主持下制定的。此后,1975年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1978年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分别对宪法进行了两次大规模修改。(二)我国现在用的宪法——“八二宪法”。历时两年,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2017年12月12日,根据党中央决定,中央办公厅发出通知,就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反馈书面报告118份,共提出修改意见230条。党中央还以适当方式征求了党内部分老同志的意见。历时四个月。

三、对国家主席任期修正的认识

1、理顺确立“三位一体”:党的最高领导职务、军队的最高领导职务和国家的最高领导职务,三位一体这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从长期实践探索总结出的一个成功经验。

2、任期修正不存在导致终身制。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历史,走到今天,克服了一系列艰难险阻,也解决了一系列重大的问题、课题、难题,一系列的问题中就包括党和国家各级领导层实现有序更替和保持党和国家生机活力、长治久安这样一个问题。

3、习主席带头立规矩:习近平主席强调“我们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追究”。推动依法宣誓带头依法宣誓。

4、学者观点:习近平长期担任国家主席,有助于提升中国的国家形象,是人民之幸,是民族之幸,是国家之大幸。有许多人也发表了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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