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度考核有关注意事项
作者: 办公室  发表时间: [2016-06-04]

 2015-2016学年度考核表填表要求

 

1、本表必须由本人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清楚、端正,不得涂改。(个人总结及自评请尽量控制在表格内,不要附加纸!!)

2、表中内容要完整、具体、真实,课程表的内容必须经学校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借用的人应由借用单位考核)

3、表格中有一栏分专任教师(班主任和科任、兼职人员等应选其一项填写)和管理人员,请按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非专业技术人员、后勤人员等填写另外的考核表。(表格附后,请用A4的纸张正反两面打印,第一页的反面不要打字应留空白,多页之间要求用胶水粘贴,千万不可用订书钉!!!)

4、考核表第2页中的“教师工作量”一栏中,必须将所任学科、班级、每周任教节数、本学年完成节数逐一分开填写; 在其他(节数)一栏中只要求填写代课节数和请假节数(凡全学年请假累计不超过一周的不记扣节数),并要求在最后一行中写填写:“本学年任教总节数:XX节”(注意:这一栏是将全学年任教总节数+代课节数-请假节数)(请假节数一定要核对清楚,凡是公假、产假等法定假都不算,全学年累计只请假在一周内的不扣节数);支教人员应在考核表的封面标注原单位名称。

5、学校考核小组要帮助填写各项量化分数和考核总分;学科组、学校考核小组都应签注意见,并签名盖章。

6、本表在本人意见栏中须经个人签署意见和签名,一式二份,一份上交教育局人事科,装入个人档案,另一份留学校保管。

 

上交学年度考核表的注意事项

 

学校必须于2016年7月10日前将教职工的考核表上交到教育局人事科(先完成的学校可先上交),并注意以下事项:

(1)评为优秀人员的考核表一式2份都交上来核对、盖章;中小学(中心小学及以上)、幼儿园正职校长考核表一式2份都交上来核对、盖章(校领导也应同其他人员一样先参加学校的考核);其他人员考核表只上交一份。

(2)上交考核表时请检查一下:考核表中第一页课程表是否加盖公章?第二页的工作量是否各学科逐一填写?是否按要求填写本学年任教总节数(核对一下是否有加上代课的节数,是否有按要求减去请假的节数);最后一页是否有民主测评的结果?考核小组的意见、盖章?学校的意见、盖章?个人的意见、签名?

(3)各学校都要将教职工在教育局人事科的档案号,用铅笔标注在考核表的“左”上方,并按顺序摆放好后方可上交。

(4)本学年度没有参加考核的人员,学校必须用红头纸逐一写出说明并存档。

学校上交考核表应同时上交以下表格:

1、 全学年考勤汇总表(8月——次年7月);

2、 全学年课程汇总表;

3、 2015-2016学年度教职工考核情况公示结果报告     (今年不要交公示表格);

4、 被考核人员简明花名册;

5、 教职工代课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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